2026一级造价工程师网报时间7月27日9∶00—8月18日16∶00

作者:【职称考试网】 发布时间:【2026/7/24 21:29:57】





网报入口

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10月17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设置考点。

课程试听

科目名称 主讲老师 课程试听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蒋莉莉 试听 各种书籍+课程
建设工程计价
柯洪、赵知启 试听 试听 联系18952188448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工程)
武立叶 试听 优惠+优惠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工程)
赵斌 试听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水利工程)
刘二林 试听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工程)
王维雪 试听
案例分析(土木+安装) 王东 试听
案例分析(水利) 张莉、盛松涛 试听 试听
案例分析(交通) 镇元子 试听


考试科目及作答方式

(一)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计价》《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和《建设工程计价》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两专业为主客观混合题科目,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两专业为主观题科目,其余3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主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管理办法

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

(一)新报考人员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5年。

2.具有工程造价、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3年;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硕士学位或者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博士学位。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已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免考基础科目。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一级造价工程师基础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甲级)。

2.已取得水运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有关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时间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

报名

网上报名日期为2026年7月27日9:00—8月18日16:00,网上报名平台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详细了解,正确操作。

特别提醒: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525.html)。

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须临时上传PDF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考试机构做好上述人员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在职攻读成人教育学历的报考人员毕业当年度内在报名期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无法在线核验学历或提交相应学历证明材料,可先行报名并与报考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事后补充相应材料接受审核。

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照片格式。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四)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27日—8月20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0月12日—1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2025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考试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项 目

7月27日9:00—8月18日16:00

各市及省直考区组织报名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8月21日前

各考区上报有关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

7月27日—8月20日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8月27日前

安排考场、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试卷预订单

10月12日—16日

报考人员可登陆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10月17日

各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

考

试

时

间

10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10月19日

各考区答题卡送省

11月6日

向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上报考场分配信息

11月7日前

省人事考试中心完成答题卡扫描及数据上传工作

12月中旬

人社部考试中心公布考试成绩

12月下旬

资格审查,确定符合证书领取人员。

附件2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59000251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12333(或查询www.tzrsks.com报名文件)

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0527-84353881

省直考区(住建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025-5186891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社局专技处:025-68788058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12333、81880029

徐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人社局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

淮安市人社局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人社局专技处:0515-80500738

扬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人社局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人社局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人社局专技处:0527-843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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