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人员报销票据领取事宜:
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 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区A126房间市人保局财务室(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市内可乘91路、92路、93路、95路车)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规范考务组织 净化考试环境
徐州市人社局多措并举护航国家一级建造师考试
2014年全国一级建造师考试将于9月20、21日进行,我市共设9个考点,363个考场,有11424名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提醒考生注意,9月15日起可登陆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自行打印准考证。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实现“安全、公平、科学”的考试目标,市人社局精心谋划、全面部署,采取多项措施,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
一是证件核查“三把关”。严查考生证件,防止出现无证考试、替考、假证考试、证件失效等问题。对考生入场证件进行三次核查。第一关是考前进入考场时,由监考老师逐一检查证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坚决杜绝无证考试或证件不全进入场;第二关是在考中由人社局派出的巡视人员对所负责的考场,再次逐一检查;第三关是派往各考点的巡视组长对考生证件进行抽查。发现证件不全或证件无效的考生立即劝离考场;发现替考考生按严重违纪处理;发现持假身份证人员,除按严重违纪处理外,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技防手段“全覆盖”。本次考试的9个考点多为人事考试标准化考点或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均配备了统一的广播设备、监控设备、屏蔽仪、身份证识别仪等标准化考场的设备设施,考生、监考老师在考场的言行举止都将处于监控监督之下。另外,为加强管理,我们还为每个巡视人员配备了金属探测器、监考大师等专业的防作弊仪器,并强化了管理手段。如,原则上考中不允许离开考场,对有特殊情况确需考中出考场的考生需使用金属探测器检查。在考中发现考生携带手机或其他通讯设备入座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三是考务责任“到人头”。考务组织涉及到考区、考点、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巡视人员等多个部门和岗位,相关的职责、内容、流程等均细化到个人。在考前考点会议和巡视会上,分管局长分别向各考点学校和参与巡视的工作人员强调了考试的特殊性、违纪违规行为的特点及其防范方法,明确要求各考点学校选好配强监考老师,精心组织培训,堵塞管理“盲点”;要求巡视人员严格按照巡视要求,一丝不苟地做好巡视核查工作,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监考老师随机抽签的名单、巡视人员所负责的考场都落实到人并留存备案,一旦有考场出现问题,将严肃追究所在考场人员的相关责任,促使各环节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落实考务。
四是违纪违规“零容忍”。为了保证广大考生充分了解考试相关规定,我们在每个考点入口处放大公示了《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在考生准考证上专门列出注意事项进行重点提示,在每个考场的黑板上张贴警示语提醒考生,考前还通过广播宣读有关管理规定,通过监考老师强调有关管理要求,在各环节不厌其烦的提醒广大考生应遵守的考场纪律和违纪违规的后果,做到提醒到位。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我们将坚持“零容忍”立场,对存在疑点的行为紧盯不放,对存在风险的节点跟踪监督,发现问题立即纠正,既本着“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严肃慎重”的原则严谨把握,又坚持原则,严肃处理,杜绝人情关系干扰。“严”字当头,为考风考纪的整顿、考试环境的治理布下一张严密的监控网。
五是部门协作“无缝隙”。按省人社厅《关于深入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积极与教育、公安、城乡建设、无线电管理等部门联系,相互配合,协调考点工作并对网络、考点周边、市场开展整治行动,做好考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和考试保障工作。市人事考试机构制定了详实的考务工作方案,提前2个月就联系落实考点,签订考点租赁协议。考虑到今年省运会期间我市安排调休的特殊情况,为避免调休时间影响考试的组织,人社局还专门向市政府请示,市领导批复要求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调休时间,积极配合人社局,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在考试当天,每个考点将由人社部门安排一个巡视组、公安部门安排2名警员、建设部门安排1名业务骨干、无线电管理部门出动相关设备人员负责考点内外治安管理及考务工作的正常组织。
考试期间,公安机关将对本辖区治安等提供安全保障并协助查验考生身份,及时查处利用网络、无线电作弊等违法行为;无线电管理部门将对考点进行严密监测,对疑似无线电作弊信号进行干扰和压制,并会同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建设部门人员负责协助处理违规违纪的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将利用身份证识别仪、监考大师、金属探测器、手机信号屏蔽仪对考场及考生进行必要的查验。各联动部门相互协作,有效净化考试环境,提供强有力保障。
在此,市人社部门再次提醒广大考生,要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切勿存在侥幸心理考试作弊,更不能轻信各种团伙和个人“助考”的蛊惑以致上当受骗,遭受各种损失。对于考试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将严厉查处并通报所在单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
徐州市公安局
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徐州国家税务局
徐州地方税务局
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
关于依法综合治理人事考试环境的通告
为维护人事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和广大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人事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49号)要求,现就依法综合治理我市人事考试环境通告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类人事考试项目逐年增加,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已成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窗口。但是近年来,人事考试面临的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外部环境日趋复杂,非法获取、贩卖试题和答案,团伙组织作弊等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行为频频出现,严重扰乱了正常的考试秩序,损害了广大应试人员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对各种违法犯罪、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窃取、贩卖、传播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的;
(二)窃取、泄露、贩卖人事考试应试人员信息的;
(三)制售、使用假证书的;
(四)非法制售作弊器材,非法使用作弊器材发送、窃听、偷拍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的;
(五)在人事考试实施过程中,内外勾结泄露考试信息的;
(六)发布虚假宣传、恶意炒作、买卖人事考试试题(答案)等涉及的疑似试题泄密、考试作弊等有害信息的;
(七)利用无线电设备或手机实施考试作弊的;
(八)雇人代考或替考的;
(九)违规办班和非法培训机构从事培训活动,或以合法培训形式为掩护,散发虚假宣传广告、群发短信,或举办“考试包(保、必)过班”、“命题专家培训班”等虚假宣传和欺骗误导应试人员的;
(十)培训机构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以及偷税、逃税及各类税收违法行为的;
(十一)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失职、渎职纵容考试作弊的;
(十二)扰乱考场内外秩序,辱骂、威胁、殴打、伤害监考人员和考试组织人员的;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有关行政机关将采取人防和技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有力的综合措施,加大巡查、监督力度,对所有涉考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决不手软,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违规违纪行为。
四、广大考生要集中精力认真复习备考,不要听信谣传,谨防上当受骗。要克服侥幸心理,坚决不购买、不使用高科技作弊工具,不从事、不参与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行为,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共同抵制考场腐败歪风,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平公正。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准考证打印入口在本页最下方。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准考证上的照片为黑白照(彩照也可),进入界面直接打印或复制到word中打印皆可,纸张为A4纸(为了保证准考证打印的清晰度,请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打印),如准考证上的照片无法显示请于次日重新登录,如始终无法显示请和我们取得联系:0516-80800320、85608529。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省人事考试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因应考人员本人原因造成报考信息错误,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等信息的,从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点击查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在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存笔试准考证,以备后续使用。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相关规定,以下考生在201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中违纪,现予以通报:
关于对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徐州考区违纪人员处理的决定
考点地图:
序号 |
考 点 名 称 |
考点地址 |
公交线路 |
考点地图 |
1 |
徐州市第五中学 |
淮海西路和平横街22号 |
1、13、13附、37、57、65、76、608 |
|
2 |
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湖滨校区 |
湖滨新村西18路车终点站 |
1,35,49,66,68,74,76 |
|
3 |
徐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原铁一中) |
黄河东路92号 |
2、5、36、49、58、58附、70、601、605、608、612 |
|
4 |
徐州市第三十七中学(原矿一中) |
煤建三街6号 |
38、57、64、68、70、73、76、82、601、606、610 |
|
5 |
徐州市东苑中学 |
徐州市东苑民富园德政路1号 |
32,49,50,52,65,71,72,605 |
|
6 |
徐州高等师范学校(江苏教育学院徐州分院) |
铜山新区海河西路18号(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南隔壁) |
11,11附,19,82 |
|
7 |
徐州市第二中等专业学校(原二职高) |
王陵路57号 |
35,55,11 |
|
8 |
徐州市中等专业学校(原职教中心) |
城南欣欣路(两山口)1号 |
23,5,95,612 |
|
9 |
九州职业技术学院 |
徐州市铜山区嵩山路1号 |
19、82 |